刘 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工作分工: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信访、统计、国防动员、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督查考核、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统计局,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局。
联系辽河油田,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区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个人简历:
刘冰,女,汉族,1983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兴隆台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