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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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5月10日至5月20日,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区环保(交通)局监管的企业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交通运输企业12家,其中维修企业(4S店)6家,客运企业2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家,发现问题4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到期进行复查。通过督查,促使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准确掌握企业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同时切实把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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