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
近日,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力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保证百姓“菜篮子”安全。
一是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对不具备检测条件和不能出具合格证明的生产基地、个体经营者,采取委托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农产品监管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并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进行登记。二是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凭进货票据、产地证明、“三品一标”有效认证证书以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进入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和大型商场、超市应当予以检测,检测合格的才能销售。三是实施食用农产品溯源和公示制度。接受监管人员和消费者的监督和查验。四是完善食用农产品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产地准出制度,使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无缝对接。五是严格落实主办方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设立管理部门、配备足够人员,与每一个入场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规定经市场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召回、销毁等处置程序;建立了“黑名单”和奖惩、退场等管理制度,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等活动,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我局打造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实验室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六统一”模式打造农贸市场示范快检室,已建设完成兴隆台区民政早市、兴隆台区信实批发市场,2016年底前将再建立2个农贸市场快检室,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全覆盖。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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