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民政局召开低保提标和业务培训会议
7月14日上午,在区政府(天龙药业)二楼会议室,区民政局召开了兴隆台区低保提标和业务培训会议,来自18个街道的社会服务办主任和低保负责同志2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低保股负责同志传达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解读了《辽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辽民发[2015]87号)和《盘锦市关于低保申请审批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盘民发[2016]86号)文件政策,对现有低保对象数据进行细分,按照“辽宁省低保信息化管理操作系统”及相关报表内容要求,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兴隆台区低保对象名册》,对低保对象家庭中的每名成员信息进行细化,具体到年龄、职业、收入、致贫原因等。
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会波最后强调:一、各街道培训人员回去后,要认真组织好本街道各社区负责低保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按要求及时高质量完成本次提标工作;三、对低保对象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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