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民政局完成低保提标工作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兴隆台区民政局已经全面完成2016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调标工作,调标后我区城市低保从7月份开始,由每人每月5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截至目前,我区有低保对象1136户,1841人,月发放金881383,其中低保金596633,分类救助发放金135850,小康城区补助金148900。
兴隆台区民政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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