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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废止)兴政发〔2016〕8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次数:875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做好全区的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切实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制定了《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6511



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省、市的有关要求,为保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紧迫性和必要性
   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的迫切需要。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区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用地需求。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修编时对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规划与客观实际和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急需进行调整完善科学开展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统筹安排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科学发展新空间,有利于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增强土地利用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实施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三、主要任务与成果
   (一)主要任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主要任务是:
    1.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进行专项调查。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供需调查、整理复垦潜力等专项调查,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3.调整规划目标。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调控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基本方针和规划目标,统筹安排各区域和各类用地,重点落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生态用地规模
    4.优化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5.推进“三线”划定。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相衔接。
    6.更新规划成果。根据规划调整完善结果,形成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土地用途区图层和建设用地管制区图层,并做好质量核查,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二)预期成果。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形成以下成果:
    1.文字成果。包括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及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图件成果。包括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土地整治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建设用地指标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土地用途分区表、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等。
    4.数据库成果。包括调整完善后的规划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元数据等。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时间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31日。完成工作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资料收集,开展现行规划中期评估和有关专项调查。
    (二)成果编制阶段。时间为2016年6月1日—2016年10月31日。调整现行规划目标,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完成“三线”划定,形成调整完善后的区级和乡级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成果。
    (三)数据建库阶段。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纳入数据库,更新现行规划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元数据等成果。
    (四)论证报批阶段。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规划调整完善的区级成果经征求意见和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乡级成果经征求意见和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的区、乡级成果分别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与经费落实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国土、发改、财政、城建、规划、农业、经信、服务、民政、环保交通、统计等部门为成员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审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规划调整完善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经费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区国土分局要选定土地规划资质高的技术协作单位,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调查,加强规划协调论证,切实提高规划调整完善质量。为此,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分局尽快落实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广泛,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政府统一组织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搞好分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要上下结合充分衔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纵向涉及区、乡两级规划,横向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规划相关联,必须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充分衔接。要主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保障区域发展、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用地需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注重实效,稳步推进。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调整完善的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重点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四)要多方协同,按期完成。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协商和解决矛盾问题。要坚持开门做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规划调整完善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各地要加快进度,抓紧推进,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附:
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宝库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许文欣  区发改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蔡昌松  区建局局长
    区规划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高喜良  区经信局局长
于成国  区服务业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张绍华  环保(交通局局长
索会玉  区统计局局长
陈苏锦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德华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沙欧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新国  新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雪峰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史大卫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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