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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6〕30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次数:3142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管单位:
   《兴隆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6722

 


兴隆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促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我区统筹发展水平,解决部分街道发展不均衡、资源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对我区
中心街道行政区划及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

一、区域现状

我区区域总面积279.07平方公里(不含东郭街道640平方公里),居民22.6万户、57.8万人,下辖18个街道,106个社区、14个村。其中,中心城区面积141.45平方公里,居民17.8万户、44.8万人,辖7个街道、75个社区、14个村;外围区域面积137.62平方公里,居民5.1万户、13万人,辖 11个街道、31个社区。 

二、存在的问题

1.1986年建区至今,中心城区经历撤乡建街后,设立7个街道,外围设立11个街道。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街道呈现出体量过大,资源配置不合理,加剧了街道发展的不均衡,不利于城市的管理,不利于更好的为全区人民生活服务。

2.街道、社区规模大小不一,工作量不均衡。经过多年的城市发展变迁,各街道人口和经济总量变化很大,这种服务人口和区域面积规模的差异,导致各街道、社区工作量不均衡,不利于更好的管理与服务。比如,振兴街道辖17个社区,居民4.7713万户、11.45万人,区域面积8.77平方公里,而新工街道仅辖5个社区,居民0.78万户、2.01万人,区域面积4.81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街道存在边界不清晰,犬牙交错,条块不明显,很多地段不是以主街主路、河流等明显地标分界。历史上兴隆台区街道主要按油田二级单位的管辖范围设立,导致街道之间边界不清晰,犬牙交错,形状不规范,权责不明确,不利于城市管理。

4.创新社会治理,推进街道社区改革工作也需要对中心城区街道区划进行调整。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管理网格,统一规范国税、地税、市场监督和公安各基层站所的名称和管辖范围,使之与街道的名称和管辖范围保持一致,全面实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实现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均等化,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区划调整内容

按照规模适度、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的原则,从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及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在全区街道行政建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撤销外围的红村街道,把中心城区调整为8个街道,主要是针对南部城区未来发展需要,均衡资源配置,突出地域特点,增划出一个街道。

(一)中心城区街道行政区域调整

将中心城区原7个街道调整为8个街道,辖78个社区,14个村。

1.兴隆街道:划入渤海街道的钻工村社区,划入振兴街道振兴社区、林丰社区兴隆台街以北的区域(振兴社区文化小区、林丰社区新广厦小区、柏丽小区,共计1526户,4034人)。划入兴海街道陈屯村林丰路以西、公园街以南的区域。划出景兴社区、水木清华社区。调整后,区域为公园街以南、兴隆台街和石油大街以北、辽河中路以东、林丰路以西区域,辖13个社区,分别为和平社区、汇美社区、金河社区、乐园社区、作业社区、清泉社区、泰山社区、文化社区、先锋社区、钻工村社区、双兴社区、锦祥社区、团结社区,面积6.24平方公里,居民2.74万户、7.13万人。

2.创新街道:本次不做调整。区域为兴隆台街以南、友谊街以北、兴油支路以东、双兴中路以西的区域,辖12个社区,分别为商东社区、繁荣社区、商西社区、丰裕社区、坤隆社区、鹤鸣社区、铁塔社区、军民社区、科技社区、园丁社区、鹤乡社区、利港银河社区,面积4.56平方公里,居民2.58万户、6.99万人。

3.振兴街道:划入渤海街道海园社区兴隆台街以南的区域、爱顿开发小区,划入兴盛街道杨家社区、二十里村惠宾街以北的区域和前胡村兴隆台街以南、规划环城东路以西、螃蟹沟以北的区域。划出振兴社区和林丰社区兴隆台街以北的区域(振兴社区文化小区、林丰社区新广厦小区、柏丽小区,共计1526户,4034人),划出河畔社区、广厦新城社区、长湖新城社区、迎宾社区、生态园社区、康桥社区、康惠社区。将林丰社区(辖有居民720户、1336人)并入振兴社区(并入后辖有居民2723户、6919人),撤销林丰社区。拟成立恒大社区、东方银座社区。调整后,区域为兴隆台街以南、惠宾街以北、双兴南路以东、规划环城东路以西区域,辖12个社区,分别为财贸社区、设计院社区、研究院社区、胜利社区、世纪社区、幸福社区、振兴社区、紫园社区、杨家社区、恒大社区、东方银座社区、兴疗社区,面积6.37平方公里,居民2.31万户(不含划入行政村区域的居民)、6.23万人。

4.渤海街道:划入振兴街道的河畔社区、广厦新城社区、长湖新城社区,划入兴盛街道前胡村兴隆台街以北、规划环城东路以西的区域,划入兴海街道陈屯村林丰路以东、沟海铁路以南区域。划出钻工村社区,划出永祥社区沟海铁路以北区域,划出海园社区兴隆台街以南的区域、爱顿开发小区。调整后,区域为沟海铁路以南、兴隆台街以北、林丰路以东、规划环城东路以西区域,辖10个社区、1个行政村,分别为河畔社区、广厦新城社区、长湖社区、长湖新城社区、兴油社区、测井社区、天丽家园社区、景园社区、永祥社区、海园社区、陈屯村,面积6.74平方公里,居民2.08万户(不含划入行政村区域的居民)、5.34万人。

5.新工街道:划入兴海街道的辽河佳苑社区,划入兴海街道的粮家村和沟海铁路以北的牛官村、陈屯村区域,划入渤海街道永祥社区沟海铁路以北区域。划出盘化社区沟海铁路以南的区域。调整后,区域为沟海铁路以北区域,辖2个行政村、6个社区,分别为牛官村、粮家村、辽河佳苑社区、化建社区、石化社区、热电社区、盘化社区、东合社区,面积15.65平方公里,居民0.81万户(不含划入行政村区域的居民)、2.05万人。

6.兴海街道:划入兴隆街道的水木清华社区,划出辽河佳苑社区,划出粮家村,划出沟海铁路以北的牛官村区域,划出林丰路以东的陈屯村区域。调整后,区域为沟海铁路以南、公园街和螃蟹沟以北、林丰路和辽河中路以西区域,辖东跃村、西跃村、李家村、裴家村、赵家村5个整建制行政村及林丰路以西、沟海铁路以南的陈屯村和牛官村区域,7个社区分别为恒泰社区、日月兴城社区、兴工社区、瀚新社区、托莱多社区、兴顺社区、水木清华社区,面积44.17平方公里,居民2.39万户(含划出3个行政村居民)、6.34万人。

7.兴盛街道:划入兴隆街道的景兴社区,划出于家社区、杨家社区,划出双兴南路以东的荒地村、二十里村、前胡村、胡家村、大岗子村。拟成立美的城社区。调整后,区域为螃蟹沟和石油大街以南、兴油支路和双兴南路以西区域,辖12个社区、1个行政村,分别为八里社区、甜水社区、西水湾社区、橡树湾社区、凯旋社区、景兴社区、兴隆社区、兴隆台社区、兴旺社区、前进社区、万达社区、美的城社区、上房村,面积20.24平方公里,居民2.22万户、5.08万人。

8.惠宾街道:区域为惠宾街和兴油街以南、双兴南路和规划环城东路以东区域。辖5个行政村、6个社区,分别为荒地村、二十里村、胡家村、前胡村、大岗子村、迎宾社区、生态园社区、康桥社区、康惠社区、于家社区、红村社区,面积37.47平方公里,居民2.69万户、6.09万人(含划入振兴街道、渤海街道的部分行政村居民)

(二)撤销红村街道

在全区街道行政建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做好群众和企业的稳定工作,撤销红村街道,将所辖红村社区(居民2194户,5124人)划入惠宾街道管辖。

四、明确的相关事项

1.成建制划转的社区,原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资产一并划入新隶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所有涉及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全部由新隶属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局部划转的社区,划转区域内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全部由新隶属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2.学区划分仍按原政策执行,由教育局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保持社会稳定。居民户籍管理,由区公安分局负责逐步落实调整。市场管理所、税务所与街道对应,按一街一所设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3.目前中心城区设有7个派出所(兴隆、创新、渤海、新工、轻工、振兴、惠宾),为了便于社会治安管理与服务,缩短出警时间,原则上按 “一街一所”设立派出所,在中心城区增设1个派出所,对各派出所管辖范围进行调整。

4.兴海街道办事处继续行使调整之前所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事务管辖权,原兴盛街道划入振兴街道和渤海街道的行政村区域内所有事务由惠宾街道管辖,待时机成熟时将相关区域社会事务管辖权逐步交由新隶属街道办事处管辖。兴隆农场保持原管理事务不变。

    5.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街道所辖社区实际情况,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要求,原则上以辖2000-4000户居民的规模对社区的管辖区域进行调整,科学合理划分社会管理网格。

6.涉及相关街道的成立、合并与撤消后的人员和编制的管理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和区人社局负责,涉及资产和经费问题由区财政局负责。 

    7.区划调整后,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的交接、街道界限的勘测、协议书的签订、绘制政区图等工作,并负责区划调整工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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