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隆台区委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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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隆台区委关于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5月5日,辽宁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兴隆台区开展巡视工作。8月1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要求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整改落实
省委第七巡视组召开反馈意见大会后,兴隆台区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区委书记老颜武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一改到底的决心,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区委先后召开2次书记专题会、3次专题调度会、2次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区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学习讨论,区委深刻认识到省委的巡视工作是对兴隆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契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抓好巡视整改是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的一次重大考验,区委一班人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精心部署,切实保障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委坚持精准发力、靶向治疗,以明确的责任体系引领问题整改,以专项整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成效。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区委在反复修改完善整改总体方案基础上,还认真研究制定了6个专项整治方案和1项工作安排。8月23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1+1+6+1”方案,即《中共兴隆台区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共兴隆台区委关于贯彻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对偏远街道干部管理不严格、领导干部交流不到位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强力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强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强力开展为民排忧解难的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和高新区党工委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1+1+6+1”的整改方案,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党工委制定了针对本单位问题的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效果,区委联合组织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对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逐个反复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不完全符合要求的,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打回返工,保证了全区所有整改方案的高质量和可操作性。
(三)直面问题,切实将巡视整改重点难点解决到位。区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大类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问题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人头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对账销号,确保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切实坚定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这次巡视整改的有些工作完成起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区委明确要求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半个月内务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2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督查频度,建立了“周调度、月小结”的推进机制,强化督查问责,严肃整改纪律,每周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覆盖式督查,边督查边指导,把握每个环节、每个关键点,逐条逐项对照标准、对比要求,检查督导、评价验收。同时,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的重要考察,坚持“三督三察”,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做到“三不三必”,即: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不迁就;必看党委(党组)书记重视程度、必查问题整改成效、必解整改中遇到的难题,切实做到真督实导,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步步到位、不留死角,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五)统筹兼顾,切实做到抓整改与抓发展两不误。区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到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着力解决根源问题,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做到统筹兼顾、互促互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从严务实立行立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区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6方面12项22条内容,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过程中,共制定整改措施53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6个,追责问责37人,切实做到了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一)关于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兴隆台区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对每一个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都第一时间跟进督查,即时掌握各单位落实文件、会议情况,及时督促,第一时间通报落实情况,形成监督问效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文件、会议落实质量。二是制定了《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规定区级领导每年至少下基层60次,偏远地区不少于5次,在帮扶企业、街道、村屯的基础上,9、10月份安排区级领导每月一次到偏远街道、村屯进行调研,切实吃透下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巡视工作至今,区级领导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多次下基层调研,深入了解街道、社区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形成具体可行性措施,为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革有序推进作出了引领。三是完善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及改进会风的通知》,进一步压缩、整合各类会议,严把议题质量,简化会议议程,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一般会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2)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辽河油田沟通协调,研究彻底解决油气管线占压问题。对油气管线占压严重的石材市场区域,实施彻底拆迁,共拆除建筑物434座2.7万平方米。向上争取了国家30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启动管廊街建设,将城区北部分布的15条油气管线统一整理到管廊街内,从源头上杜绝占压问题。结合螃蟹沟(六零河)治理,整理油气管线13条5.4公里。出台了《兴隆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实施意见》,坚决杜绝新占压情况的发生,形成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综合整治“三厂”地区环境污染。整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设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果断地实施关停。截至目前,辖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共65台已全部取缔;“小炼油”、“小化工”和5家小砖厂已全部关停;中润化工、辽河油田热电厂涉及大气污染的大型企业已经停产,已经进入征收和拆迁程序;盘锦禹王防水集团公司也已启动搬迁工作,新厂址已经开工建设。针对“三厂”附近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较多、停车洗车污染严重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启动建设了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取缔清洗大型油罐车洗车厂2家、非法蒸罐企业2家,移送公安机关1人。加快推动化工污染区域居民搬迁,投资6.62亿元建设了“辽河家苑二期”,用于回迁安置化建小区、陈屯村等污染区域居民。截至目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5086户其中:货币补偿1237户,购买存量房安置595户,期房回迁安置3254户。三是提升环境污染防控能力。协调市级环保部门对全区大气实施24小时无空隙不间断环境监管,出现异味污染第一时间进行环境监测,并依法加大对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支持企业提升节能减排技术,辽河石化公司持续开展VOCs综合整治工作,新建1.5万吨脱硫装置,有效减少降低废气排放量,确保厂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北沥公司用清洁燃料气代替燃料油,大幅度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有效改善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区政府先后投入2000多万购置了18台大型道路清扫车,不断提高机扫率,针对“三厂”地区街路灰尘较多问题,环卫部门加大了对该地区的机扫力度,确保每天机扫、湿扫不少于2次,有效减少了因道路清扫造成的粉尘污染。四是集中开展螃蟹沟(六零河)生态治理工作。投资近3亿元,进行了污水直排治理、河道清淤拓宽整形、沿岸拆迁拆违、湿地生态景观建设四项工程建设。建成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完善了沿岸排污泵站、污水管网和农村氧化塘,将非法排污口32处全部封堵,彻底解决了向海大道以东40平方公里污水直排问题。河道清淤拓宽整形完成土方总量达到50万立方米,新建了3个人工湖,实现了枯水期排水冲刷河道的功能。拆迁沿岸民宅房屋、临时设施144座,搬迁企业15家,共计2.75万平方米;拆除违建63处、2480平方米,沿岸猪舍、大棚、旱厕85处,围墙栅栏6000多延长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8万立方米;清除城市“小菜园”213.5亩,移栽树木5万余棵,征收稻田地45亩、鱼塘3000余平方米、迁移坟303盔;实施六零河沿岸围墙通透化改造1570米;完成通讯、电力线杆迁改15处,2万多米。目前,正在进行湿地生态景观建设,8个标段已全面开工,明年5月份前全部完工。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3)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塑造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理论宣讲基层行”活动要求,调整完善了《兴隆台区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联系点制度》,切实发挥区级领导干部在理论宣讲体系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的推进党的理论及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下基层、大众化。年初以来,区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30余场。在发挥好传统媒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福尚兴隆”微信公众号网络宣传功能,尤其是“大静有话说”等理论专栏的舆论引导作用,《回首2015,我们做足了底气;展望2016,我们充满着梦想》《兴隆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软文的编辑发表,拓宽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兴隆台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细则》,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今年5月份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讨会议2次,全面掌控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注重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了《中共兴隆台区委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细化了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制度、议事决策程序,上常委会研讨的议题按照广泛全面、公开透明、提前充分的原则,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涉及到的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声音,保障决策的民主性和实用性。特别强调了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时的充分发表意见的有关内容,从制度上保障区委议事决策质量。
(4)为民排忧解难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弃管小区改造力度。全区现有弃管楼756栋,近年来,区政府先后对640栋弃管楼进行了维修改造,全面开展“暖房子”工程,对128栋35万平方米弃管楼进行外墙保温,累计投入资金6400多万元,受益居民3200户。2017年计划将剩余的116栋弃管楼全部维修改造完毕。改善弃管小区环境,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对开发区生活小区、坤隆、园丁、兴顺等19个老旧小区的道路维修、楼道粉刷、铺设硬覆盖、楼道窗更换、楼道粉刷和铺设围栏等开展综合整治。下一步,计划对相对集中、有一定规模的小区实施正规的物业管理,对比较分散且规模小的区域由社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二是有序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时刻把回迁安置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多次组织召开回迁安置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回迁安置方案和工作预案,细化区域、明确属地责任,科学组织、积极沟通协调,全力全速推进回迁安置进度。目前“枫丹白露”回迁工作已完成317户,计划10月底前完成剩余213户回迁安置工作。三是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制订了《关于强力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行动方案》,一方面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辖区内28个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了解掌握招用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期间,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5个,向建设施工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76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7份,从源头上遏制了欠薪隐患。另一方面加大工保金收缴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及使用。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的通知》,对我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截至目前,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162万元。同时,多措并举化解积案,建立投诉举报拖欠工资事件的快接、快查、快处置的办理程序。区级领导亲自协调调度各个部门、多方力量处理疑难案件,成功化解涉及15个施工项目欠薪积案46件,追发农民工工资4274万元,涉及农民工3266人;申请法律援助并在法院立案7件,涉及农民工228人,涉案金额119万元。
(二)关于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党的建设还有薄弱环节。
(5)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县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在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组集中学习规定动作基础上,围绕中央及省市委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件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内容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依靠学习研讨逐步认识,依靠学习研讨增强自觉,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中研讨12次,进一步强化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加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指导,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等通知,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督促基层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调研、带头撰写文章,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引领全区党员干部营造浓厚的学习和研讨氛围。三是抓实基层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抓住盘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教育、家规家训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引领社会风尚,打造“都市桃花源”和群众精神家园。录制拍摄了微视频《兴隆人共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典型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6)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均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着力将非公和农村党支部两个短板补齐,在提质扩面的基础上,提倡丰富多样的党内生活形式,真正使非公和农村党支部“活”起来。高新区企业社区工作模式受到省委组织部的高度肯定,7月23日在我区召开了全省园区党建现场会。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党性修养不高、政治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精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他们的党务工作能力。截至9月末,已开展培训3期,培训党务工作者620人,10月底前将再举办4期培训,对剩余953名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同时重点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具备大局意识的年轻党务干部,激发党组织活力,有效改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老龄化现象。三是强化管党责任,重点教育引导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党组织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压实工作责任,让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将基层党建工作重视起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基层阵地软件建设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分别在机关、街道、社区、村、非公及社会组织、学校等领域开展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党支部普遍实现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二是推广基层党建示范点,下发了《全区基层党建“十佳示范点”评选工作安排意见》,评选出的“十佳示范点”成为本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标杆和旗帜,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全区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通过“四个专项行动”等丰富的党建活动,充分调动党员过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服务群众自觉性。四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制定下发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等10项制度。开展党建相关主题培训,以毛丰美为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座谈、经验交流活动,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
4.干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
(8)对偏远街道的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外围街道干部的监管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偏远街道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强化教育引导、调研走访、监督检查,建立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偏远街道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在各项工作安排和政策制定中,注意结合偏远街道工作实际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支持。结合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推进外围街道社区改革工作,制定下发了《兴隆台区关于深化外围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结合外围街道实际,将外围10个街道划分为两类规范机构设置,只有一个社区的高升街道和茨采街道按“3+2”模式设置,其余8个外围街道采取街道党工委机构按“2+1”模式设置、街道办事处工作机构按“1+1”模式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了外围街道干部的责任意识。
(9)“混岗”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区委组织多部门做了大量汇总分析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摸底调查和专项检查,并就个别难点问题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整改中收集核查了60家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用人情况表,仔细筛选,认真对照,共清理纠正人员混岗21家。采取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广济中心人员分别派遣至人社局200人、民政局273人、综合执法局300人,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工勤岗位进行管理。
(10)领导干部交流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兴隆台区委管理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区委管理干部交流的年限、条件、程序,对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规定干部到达任职年限必须交流。并依据该办法对我区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应当交流的干部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制定了交流计划。9月29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对13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和职务调整,特别是对平安街道、锦采街道、欢喜街道3个偏远街道的一把手进行了交流,至此,我区10年以上未交流的干部全部交流到位。
(三)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5.“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1)党委对履行主体责任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规,完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兴隆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及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等五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按照《清单》中的12项区委班子责任、6项主要负责人责任、6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逐条对照、逐条落实、逐条督查检查。按照年初安排,区委召开了一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区纪委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与薄弱环节,并就做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了全面部署。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直单位也按照分工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强化教育,增强自觉意识。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专题报告、交流座谈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200多人次分别到省、市反腐倡廉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对照反思了新乡、衡阳典型案例和辽宁拉票贿选案件,增强了区委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严格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区委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实绩考核内容,节点督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加大对发案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区运输管理所出现“窝案”问题,启动了监督问责程序,调整了主要领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新工街道化建社区未做充分调查出具房产权属证明问题,追究了街道相关责任人审查把关不严的责任。二是通过积极探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监督问责工作,近两个月,就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纪委对6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和约谈,并下达监察建议书10份。
6.基层违反纪律问题比较突出。
(13)违反八项规定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时间节点纪律约束。自7月开始,相继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等,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出现顶风违纪行为。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制定了《关于强力开展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方案》,开展了“一问责、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敛财、作风建设、教育乱收费、教师违规补课、宜居乡村建设、公益岗援助政策落实情况、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整治,同时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31次,问责8人、党政纪处分1人,下达监察建议书3份;发放教育乱收费、教师乱补课调查问卷200份,对1名违规教师给予了警告处分;对宜居乡村建设中发现的多结算工程款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4名原村委会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清退61名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停发了69户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三是严肃整改态度,加大整改力度,坚决打击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件,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饮酒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进行了立案查处。
(14)基层违反廉洁纪律比较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约束的同时,加大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查处力度,对原兴海街道裴家村1名村委会委员挪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滥用职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区住建局1名工作人员利用自身条件到外面兼职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区住建局1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新工街道(社区)2名工作人员失职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上述违纪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曝光,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震慑和警示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的方案》,组成检查组开展机关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共开展集中检查21次,对1名工作人员违规问题给予了党纪处分;正在对1名工作人员无视单位规定、妨碍公务问题立案查处。
(15)违反财经纪律比较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成检查组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特别是最基层的社区(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查看账目,对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对振兴街道下辖的一个社区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重点打击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查处典型案件2件,对区实验幼儿园疏于管理,代开发票、私毁账目、私存公款问题,给予5名涉案人员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曝光;对兴盛街道大岗子村书记和会计私存公款问题,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7.有些重要领域存在腐败隐患。
(16)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漏洞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问题排查力度,对十八大以来的重点信访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重点单位账目和重点工程审计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对开发区奥德燃气项目征地期间存在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开发区国土局、兴海街道和东跃村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新工街道城管助理及化建社区主任在未调查核实情况下开具证明材料,引发纠纷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加大对房屋征收监管力度,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动拆迁的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动拆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现场督察;加大对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审计力度,强化财务监管。
(17)行政执法、农村土地资源使用等存在腐败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排查违规行使职权现象,查处在综合执法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受贿和介绍受贿等案件2起,9人。对区综合执法局1名中队长未及时履职拆除违建院墙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区交通运输管理所8名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案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个别执法人员无证上岗问题;行政执法随意性大、处置不规范、重罚轻纠等问题;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权利范围不明确,越权执法、越限执法问题;随意简化程序,不按照行政程序办事的问题。对10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了15次明察暗访、6次跟随执法,调阅执法案卷120卷,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综合执法局、环保(交通)局、农经局3家单位下达了监察建议书。三是进一步强化涉及行政执法单位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明晰流程、明确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8.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8)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不全面,省委巡视组提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建立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分阶段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区委班子查摆的47个问题进行了再次梳理,制定了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重新匹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将一些已经整改完毕但需要长期持续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制定了责任清单,防止反弹,确保不贰过。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了2个涉及环保、安全生产及为民排忧解难的整改方案,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己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9.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19)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在区委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以及解决群众利益等方面,下大力气抓好整改,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区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二是制定了《兴隆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明确了区委领导班子8项工作职责,区委主要负责人12项、区委班子其他成员10项工作任务以及10个部门和党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找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中的职责定位,推动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
(五)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10.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够、基层党建不均衡和基层党建阵地软件建设不够等薄弱环节。
(20)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的建设缺失,重点是非公和农村领域投放精力不足、党员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村等基层党建相对薄弱领域,重点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双覆盖,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滚动式破解制约基层党建发展难题,围绕带领群众致富科学设计项目、狠抓项目运行,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全区共补缴党费270万元,为全区16371名党员下发了党费证,切实解决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问题,目前,全区各单位党员同志都能够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杜绝了无故拖欠党费的情况。
1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2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治理各级干部队伍,不断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七个办法”,制定了《兴隆台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兴隆台区委常委会任免领导干部票决办法》《兴隆台区委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关于建立区委组织部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兴隆台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区委管理干部重要情况沟通报告制度的意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规范运作。二是继续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七个办法”的学习,区委将新《干部任用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进行了认真学习,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测试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科级干部进行自学自测,组织部门干部注重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内容,做到切实领会、学深学透。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密监督程序,严把编制职数审核关、任用动议关、推荐考察关及决定任用关,坚持履行环节不减少,执行标准不走样,严守程序不变通。坚持从严从实对拟提拔干部做到“四个凡提”,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拔出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2.真正履行第一责任的职责,切实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两个责任”的落实。
(22)要认真解决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强、追责问责力度不大等问题,针对基层违反纪律突出和有些重要领域存在腐败隐患,着重解决土地房屋征拆迁、行政执法、农村土地资源使用等存在的腐败,特别是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违反八项规定现象的反弹。加强审计监督力度,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兴隆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建章立规入手,明晰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从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入手,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1+5”制度体系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照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按期完成任务,层层分解责任任务,上下贯通责任链条,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班子头上,把任务明确到每个领导身上,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促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执行党“六大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兴隆台区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强化案件审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发生在权利边缘地带“清水衙门”的腐败案件、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针对目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投资审计专业性强的特点,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6名造价专业人员,开展政府投资工程从招标控制价到工程结算全程审核工作,招标控制价审核审减率达14%,取得较好效果;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从财务收支审计向部门单位业务职责审计扩展,有效控制腐败事件的滋生。
三、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目前,全区巡视整改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区委将认真按照巡视组要求,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用力抓巩固、抓深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项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
(二)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区委主体责任,集中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清单”落到实处。坚持以上率下,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履职尽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深入挖掘巡视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缺位,及时堵住制度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履职。
(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动力,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要把抓整改、祛邪气与转党风、带民风结合起来,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激发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凝聚更大共识和力量。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