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6〕30号 关于调整盘锦市兴隆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因政府机构改革和有关部门领导工作分工的调整,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郭兆桦 副区长
副组长:于成国 区服务业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晓明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老延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世 区编委办副主任
李 爽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 华 区经信局副局长
王 玲 区综治办副主任
付 强 区外经贸局副局长
岳奇林 区科技局副局长
赵国中 区政府办副主任
盛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江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 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安 全 区环保局(交通局)副局长
李鹤昆 区农经局副局长
朱吉伟 区服务业局副局长
刘益新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春旭 区地税分局副局长
徐志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玉贤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 程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高洪润 区物价局副局长
黄劲松 区法院副院长
于洪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维民 区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隆台区服务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服务业局局长于成国兼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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