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6〕34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强对保障与改善民生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区政府决定成立兴隆台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宝库 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成 员:刘春有 区政府办主任
高 侃 区人社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高喜良 区经信局局长
吕 铁 区民政局局长
庞东方 区司法局局长
蔡昌松 区住建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于成国 区服务业局局长
吴怀东 区卫计局局长
杨晓颖 区审计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宝莹 区残联理事长
韩侍峰 区国税局局长
范占海 区地税局局长
崔雨春 开发区国税局局长
康 冰 开发区地税局局长
孙丽伟 区教育局局长
李凤岩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齐学民 区法院常务副院长
张相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新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林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文斌 区地税局副局长
焦体刚 开发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德华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沙欧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学智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英武 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晓鹏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罡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玉景辉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国利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洪德 红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新国 新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洪波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全胜 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宏奇 欢喜街道办事处主任
花向阳 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谷玉峰 锦采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丽萍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进洪 茨采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海滨 沈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保障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协调跨部门、跨街道重要事项,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全区各类人口资源信息、市场主体经营信息、建设工程项目进展等信息共享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全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高侃(兼),副主任李新华(兼)、张晓林(兼)、赵文斌(兼)、焦体刚(兼)。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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