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集贸市场荣获全国、辽宁省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荣誉称号
为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文明素质,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和文明诚信平安程度,推动全区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通过大力指导,完善制度,加强对参加创建的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引导规范,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帮助其建立、完善并落实营业执照检查、档案管理规范、商品准入管理、进销货台账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强化诚信自律经营,引导和激励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经营者平安创业、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使市场环境清新、卫生整洁,让消费者买到放心商品。
近日,兴隆集贸市场分别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评选的全国2014-2015年度城市示范市场和辽宁省工商局评选的辽宁省2014-2015年度城市示范市场荣誉称号。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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