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6〕57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冬季抗雪防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城区冬季除运雪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降雪造成的危害,确保在雪后最短时间内恢复城市交通通畅、环境卫生面貌整洁干净,维护正常的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盘锦市城区除运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冬季降雪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隆台城区内雪后除运雪的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军民结合、协调联动,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抗雪防灾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肖 焰 副区长
副总指挥:孙大勇 辽河油田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 岩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晓东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春有 区政府办主任
魏 巍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郗成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 伟 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楚新红 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刚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中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学智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凯 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晓鹏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罡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洪军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金强 兴隆农场场长
吕 品 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王立斌 区劳动就业局局长
王平江 区武装部副部长
徐志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宇超 区市政管理中心主任
宋祥波 区环卫处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兴隆台区城区抗雪防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抗雪防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处,联系电话:2900693
办公室主任:宋祥波
副主任:庞学满 李贵臣 柴助海 刘 乐
成 员:吴良迪 陈宝辉 汪景秀 孙红丽 牛 平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指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冬季除运雪工作;制定城区除运雪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城区清雪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冬季清雪准备工作检查,建立城区除运雪工作督察组,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区除运雪工作;负责推广先进的融雪清雪技术和新材料应用,规划建设融雪设施及购置储备除雪车、融雪剂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时的预警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清雪工作;做好其他有关城区除运雪工作。
(三)区抗雪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商业网点“门前四包”责任区段的除运雪工作,同时对街道除运雪工作划定任务、组织实施及执法检查。对拒不接受除运雪任务、除运雪后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实施行政处罚。
区住建局负责绿化、市政等区域内除运雪工作,号召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除运雪。
市政负责各街路的着灯率,提高清雪作业安全和效率;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因自来水、热力等地下管网出现的“跑、冒、漏”现象,避免道路结冰,同时要积极落实市政维护车辆积极参与配合抗灾清雪。
绿化负责做好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绿植的围挡、苫盖等防护工作。
区环卫处(专业队伍)负责城区内包括向海大道、泰山路、市府大街、惠宾大街、石油大街、兴隆大街、中华路、辽河路、公园街、工业街、 科技街、友谊街、南外环、石化路、兴油街、盘宇街、兴一支路、中华路桥、东外环桥、东跃桥、世纪广场、美术广场等在内的主次干道、桥涵、广场的机械化除雪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落实辖区内临街单位、学校、商家参与义务清雪,并与之签订除运雪责任状,督促所辖社区及各清雪单位将积雪及时运送到存雪场中,存雪场地由街道自己提供;对辖区内除运雪责任路段中的人行道板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除运雪工作,把责任路段细化到网格里的每个节点,确保除运雪工作做到责任区域全覆盖、驻街单位和居民群众全员参与。
兴隆台区经济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除运雪工作。
兴隆农场除负责清扫保洁区域内的除运雪工作外,还负责中华路人行道两侧的积雪清理和外运。
区劳动就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好社会再就业人员在必要时全力投入到除运雪工作中,按照清雪指挥部的要求,统筹安排分配社会再就业人员深入到指定区域完成好清雪任务。
区财政局应根据除运雪工作实际需要,给予资金保障。
区委宣传部要和各新闻媒体形成内外联动态势,为除雪保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在冬季清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清雪工作不作为、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遇到重大雪情时,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除运雪工作,切实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教育引导作用。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做好政府办公楼前的除运雪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组织协调好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场物业公司对市场周边的积雪进行清理。
区运输管理所在出现灾害性降雪时,组织运输力量,及时将城区内积雪运出。
油田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好油田区域的除运雪工作。
区交警大队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除雪作业车辆设备和除雪人员的安全,如遇降大雪,在除运雪期间要对部分车辆采取临时限行和禁行措施,以保证机械化除运雪作业。
区武装部在出现灾害性降雪时,协调驻盘部队配合环卫部门积极开展抗击雪灾工作。
三、预警级别
依据市气象台降雪预报确定雪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小雪(四级)、中雪(三级)、大雪(二级)、暴雪(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一)红色预警,出现暴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0厘米以上或降水量10毫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已不能正常通行。
(二)橙色预警,出现大雪天气(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三)黄色预警,出现小到中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
(四)蓝色预警,出现小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出行有所影响。
降雪灾害预警由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台灾害性降雪预报发布,按4-1级预警下达指令,随时准备实施除运雪工作。
四、预警响应
(一)蓝色雪情预警响应(四级):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临战状态,人员全部到位,车辆进入待命状态。
(二)黄色雪情预警响应(三级):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全部专业融雪车辆2小时内加装融雪剂完毕,其他人员在指定位置待命。环卫部门加强道路的清扫,道桥、排水部门加强检查巡视。雪停后各级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按清雪方案组织清雪。
(三)橙色雪情预警响应(二级):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指挥人员全部到岗,专业除雪组成员1小时内到达规定路段开始实施除雪。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开展清雪工作。
(四)红色雪情预警响应(一级):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清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调动成员单位所有人力、物力,实施道路除运雪。
(五)启动抗雪防灾应急预案后,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根据雪情和除运雪工作进行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结果。
五、除运雪工作要求
(一)专业除雪单位负责市区主次干道除运雪工作的具体组织;融雪撒布机的检查维修和清雪人员的培训;融雪剂的储备、发放;及时启动清雪预案。在清雪工作中按照“先桥梁、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原则进行除运雪作业,确保重点地段交通畅通和行人出行安全。作业中保障道路抛撒融雪剂均匀,无洒漏。确保中雪2小时内主干道畅通,大雪暴雪4小时内主干道畅通。
(二)出现降雪后,按照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要求,区委宣传部负责通过电视广播动员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沿街商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实施清雪,4小时内保证辖区道路快车道畅通。中雪主干道24小时、次干道48小时内清理完毕积雪;大雪主干道48小时、次干道72小时内清理完毕积雪;暴雪按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要求时间完成。背街小巷、生活小区按照管理责任,由街道办事处、物业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清雪,中小雪2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大雪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
(三)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绿化带内,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外运。道路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本色。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指挥网络和值班制度
遇有雪情,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手机、通讯电台保证畅通,分管领导要保证通讯畅通。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成员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空岗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实行信息反馈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在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指令后,每4小时向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除运雪工作动态,上报除运雪工作信息和简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三)应急队伍保障
一般和较大雪情发生时,由各相关单位按照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根据需要,由区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和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城区道路除运雪专业队伍做好除运雪工作。出现灾害性降雪时,由区武装部协调驻盘部队配合环卫部门积极开展抗击雪灾工作。
(四)物资与资金保障
在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区各单位应按规范储备融雪清雪物资。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也要根据需要,储备相应的物资以备急需。当启动城区抗雪防灾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资金,保证除运雪工作正常开展。
七、监督管理
(一)责任与奖惩
冬季除运雪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对全区各单位考核工作公示内容。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对在城区清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清雪工作不力、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本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二)工作评价
重大雪情结束后由区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本次除运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及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冬季除运雪工作的开展。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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