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政发〔2017〕9号 关于提请郭兆桦同志免职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次数:982

关于提请郭兆桦同志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免去:

郭兆桦同志兴隆台区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

请予审议。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