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15号 关于高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管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区委八届三十次常委会议精神,经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高侃同志任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权同志任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水明珠同志任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庆华同志任兴隆台区财政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赵丽辉同志任兴隆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主任科员;
胡志玉同志任创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李春龙同志任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张军同志任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郑毅同志任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沈世海同志任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刘伟同志任兴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李鹏同志任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陈罡同志任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白雅娜同志任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庆鑫同志任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柏凤阁同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权同志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水明珠同志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丽辉兴隆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刘春有同志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佟全胜同志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傅亚楠同志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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