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13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政府类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为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先导区提供坚强保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政府类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肖 焰 副区长
张学斌 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成 员:蔡昌松 监察局局长
盖 波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爽 发改局副局长
高喜良 经信局局长
吕 铁 民政局局长
纪永胜 财政局局长
刘宪文 农经局局长
张学斌 住建局局长
陈文辉 环保(交通)局局长
吴怀东 卫计局局长
杨晓颖 审计局局长
于成国 商务局局长
孙占江 辽河保护局局长
王德生 采购中心主任
高 虹 国资办主任
陈苏锦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丽 规划分局局长
刘 伟 同城公司董事长
王 刚 润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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