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19号 关于同意红星国际广场三、四期项目 逾期竣工的决定
关于同意红星国际广场三、四期项目逾期竣工的决定
兴隆台区国土分局:
红星国际广场项目是我市2011年重点招商项目,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8月与盘锦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7月31日前竣工。2017年3月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延期竣工申请,因项目开发过程中,地块内埋设有部队电缆和通讯光缆设备,导致项目桩基不能入地施工,致使红星国际广场三、四期项目竣工延期,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考虑该项目为大型商业项目,施工周期长,决定同意红星国际广场三期项目延期至2017年10月竣工,四期项目延期至2017年12月竣工,延迟期限内免收逾期竣工违约金,国土部门办理项目土地检查核验手续。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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