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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43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推进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794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推进农村冬季清洁能源

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海街道办事处,兴盛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结合兴隆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和空气质量为出发点,以保证群众温暖过冬为主要目的,按照市场化运营、政府补贴、村民受益的原则,加大改造力度,综合施策,全区域实施农村壁挂炉安装工程,全力推动智能化清洁能源消费方式,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的农村能源体系,切实为村民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情况

兴隆台区现有兴海、兴盛、惠宾三个涉农街道14个行政村,共涉及取暖住户11062户(低保户303户)平均住房面积约89.5平方米。按照宜居乡村建设要求,三个涉农街道的7个村1个屯4567户全面完成了燃气入户工程,可安装壁挂炉。剩余6个村1个屯6495户采用铺设燃气管网入户、推广壁挂炉或其他清洁能源方式。

三、补贴政策

按照企业让利、政府补贴、群众受益的原则,保障全区14个行政村实现清洁取暖。

(一)企业让利

1.建议采用盘锦市奥德燃气公司生产的“爱客多”牌壁挂炉。奥德燃气公司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三种产品型号与价格:16kw/h,价格为2960元/台,供暖面积为70-80平方米;18kw/h,价格为3060元/台,供暖面积为80-90平方米;20kw/h,价格为3160元/台,供暖面积为90-120平方米。如住户取暖面积较大,也可自行选取大功率的壁挂炉。超出企业规定标准的部分,用户自行承担。以上价格均包括材料费用和安装费用(企业标准)。

2.燃气使用价格:燃气企业在每年冬季取暖期(150天、含生活用气),燃气价格由2.9元/m³降至2.4元/m³,取暖期之后执行2.9元/m³。

(二)政府补贴

1.购买壁挂炉用户,每户补贴2000元。

2.燃气使用费每户按实际购买量每立方米补贴0.5元,补贴周期按冬季取暖期150天计算,取暖期之后恢复为2.9元/m³。如加装第二块表,其中生活用气按2.9元/m³计算。

(三)群众受益

以100平方米房屋面积、每天使用燃气量10m³为例产生的使用费用为:补贴前2.9元/m×10m×150天=4350元;补贴后1.9元/m×10m×150天=2850元,每户受益1500元。取暖用燃气,补贴上限为每户每年1500m,超出部分用户自行承担。低保户壁挂炉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住户如遇房屋拆迁,则让利和补贴政策自动终止。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2月底前,制定“兴隆台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实施方案,成立兴隆台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开工前期准备。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完成施工单位与各村屯的任务对接工作,以及施工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施工。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9月15日完成全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的推广普及,域内居民全部实现冬季清洁能源取暖。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兴隆台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宜居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宜居办主任赵喜臣担任。

六、责任分工

(一)各涉农街道为此项工作的主体,负责燃气壁挂炉使用推广;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壁挂炉改造;负责补贴政策和用气安全的宣传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政府补贴所需资金。

(三)区住建局为总体协调部门,负责做好壁挂炉安装使用的指导和督办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好安装任务;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负责壁挂炉改造工程质量的监管等工作;负责施工企业与街道之间对接和施工期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供气企业做好燃气供应等相关工作。

(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壁挂炉改造工作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责任分工尽职尽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清洁能源取暖工程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街道要做好辖区内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工程的宣传、动员、引导等工作,对工作推进有难度的个别住户,要重点做好思想工作,一对一的解决问题,以保证工程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住户的补贴政策截止到9月底前,以住户缴纳安装费用为准,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三)落实责任,确保工期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做好督查工作,每周对工程推进进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并做好通报工作。

(四)强化调度,促进工作落实

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做好整改,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附件:兴隆台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

兴隆台区农村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老颜武   区委书记

     陈宝库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学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史兰征   奥德装备制造集团总经理

          盖  波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局长

          赵喜臣   区宜居办主任

          刘  刚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忠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长彪   奥德装备制造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宜居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宜居办主任赵喜臣(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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