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25号 关于刘益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刘益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八届第3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益新同志任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秀芬同志任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铁刚同志任兴隆台区民政局副局长;
郑丽同志任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副局长;
崔潇月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岳奇林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华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冯汉林同志任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志军同志任兴隆台区信访局副局长;
魏鹏同志任兴隆台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艳同志任兴隆台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杨光同志兴隆台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安全同志兴隆台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郑学龙同志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益新同志兴隆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郭秀芬同志兴隆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崔潇月同志兴隆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岳奇林同志兴隆台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华同志兴隆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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