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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16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保持财税持续增长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795

兴政办发〔201716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保持财税持续增长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保持财税持续增长专项行动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

 

兴隆台区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保持财税持续增长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财政部门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总任务,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各项工作,实现财税平稳增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打造盘锦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先导区为目标,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7年力争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000万元,增幅11%,其中:力争完成税收收入183,000万元,增幅7.3%;力争完成非税收入安排20,000万元,增幅63.3%。为我区各项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财税改革”,做新做稳

1.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健全政府财政预算体系。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统筹安排,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全面实施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2.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拓宽范围,压缩和减少支付中间环节,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加大公务卡结算力度,大幅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提高政府公务支出信息透明度,增强财政统筹调度资金的能力,保证资金安全。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规范操作规程,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纪检监察局、区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推进“一街一所”财税体制改革。把街道办事处建设成为责权统一、行为规范,能有效履行辖区综合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以创新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推进“一街一所”、“一街一体制”财税体制改革,中心街道年底前全面铺开。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中心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围绕“财政收入”,做实做精

5.千方百计争取税源。

 ——关注新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展情况。助推区域内新上的项目尽快形成新的税源,努力做大税基,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争取辖区内建筑安装类企业的支持,对于企业域外施工应缴纳的增值税最大限度缴入我区国库。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开发区国税分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6.保护税源防止外流

——加强征管力度,开展税源普查活动。一是全面清查餐饮业、住宿业的经营情况,重新核对定额标准;二是清查经营性房产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比对核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夯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对本地施工域外注册的建筑安装类企业实行动态监控,跟踪其在辖区内施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将应缴纳的各项税款缴入区国库,避免企业回原注册地纳税。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加强街道税源管理。推进“一街一所”财税改革,完善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区、街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真正调动街区招商、护商、引资、护税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对外围街道税源做好监管工作,保证税源不流失。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配合单位: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友谊街道、平安街道、锦采街道、欢喜街道、于楼街道、沈采街道、高升街道、茨采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尽可能选择兴隆台区纳税的供应商,区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零星支出务必选择区内纳税的供应商。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7.涵养税源,推进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   

——设立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域内企业。年内争取设立两支财政引导基金。

牵头领导:杨怀林、孟鑫

牵头单位:高新区、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促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全力支持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改革。主动承接附属企业分离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全程代办工作,做好油田三产和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土地使用证分割工作。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油地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国发62号、国办发82号文件,实现我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与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效对接,为企业发展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兴隆台区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保持财税持续增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联动机制,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督查。落实时间节点,建立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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