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7〕15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加快构建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7〕15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加快构建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加快构建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兴隆台区加快构建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着力”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1+N”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改革,拓宽筹融资渠道,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指导和做好我区国资国企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重点抓好“1+N”国有企业公司组建、运营,通过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17年,实现“1+N”国有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行,推进兴隆国营农场体制改革,配合油田做好油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承接工作。
二、重点任务
1.搭建“1+N”国资国企体系基本框架
聘请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制定国有公司顶层设计方案。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充分考虑长远融资、经营需求,搭建“1+N”整体架构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理顺平台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形成发展合力。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国资办
责任单位:各国有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加快国有公司人员配备,建立“专职外派监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薪酬管理体系框架,完善经营考核与岗位考核体系,促进各国有公司加快实现实体化、市场化运行。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国资办
配合单位:人社局 各国有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加强政府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监管
按照各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对能够形成收益或可能形成收益的经营性资产分类处置,把优质资产注入到国有公司,发挥国有资本的最大使用效益,用以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创收,扩宽融资途径,实施多方融资策略,最终实现资产变资金,资产证券化。根据各企业资产配比情况逐步将政府债务注入相关企业,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配合油田做好油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承接工作。探索兴隆农场体制改革模式。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国资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土地局、规划分局、拆迁办、各国有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7月
4.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着眼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协助各国有公司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引入各类资本通过股权流转、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融合,以存量吸引增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各国有公司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国资办
配合单位:各国有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公司开展直接融资业务,全年完成融资总额10亿元。
探索PPP模式、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全年吸引社会资本实现2亿元,完成社会金融总量40亿元。加强银企对接,搭建“银政企保”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担保及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资源库,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介工作。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国资办
配合单位:高新区、区经信局、各国有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1+N”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国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
(二)相互协作配合。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督查。要强化考核督查,落实时间节点,建立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