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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8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发展“四新”经济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730

兴政办发〔20178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发展“四新”经济

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发展“四新”经济专项行动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

 

兴隆台区发展“四新”经济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有力促进全区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现制定如下2017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四新”经济各类孵育平台初步建成,新兴产业规模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持续深化;新兴服务业、文化产业比重上升、水平提高,服务业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为主体的“四新经济”形成集聚发展,成为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瞄准前沿对标国际,以新技术促进转型升级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健全技术经济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以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发展动能转换,加快 “兴隆制造”向“兴隆智造”迈进。

  1.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陆海研究院、天意等企业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建立研发机构、研发团队,提高科技产出水平,积极开展“首台套”研发和攻关,重点开发高端石油钻机、顶驱、旋转导向钻井系统、钻井工具、测井设备、录井设备、油田特种车辆等产品;推进中蓝电子、陆海研究院、海兴科技、重汽实业等辽宁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以及正时动力、北方沥青、福瑞电子等12个盘锦市智能制造(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的持续创新能力;巩固和壮大石油装备和海洋工程两大产业联盟,支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提高转化创新能力。2017年,新增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研究院2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全区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力争增加10%以上。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坚持扩量与提质相结合,大力培育技术领先、竞争力强、规模大、前景好的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扶持中蓝、天意、禹王等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加快创新型产业集聚。加大对陆海研究院、盛世康、福瑞电子等一批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形成引领效应。全年计划新增小巨人企业10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深化产学研联合共生。支持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及科研成果产业化。全年促进产学研合作项目10个,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5项。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30万平双创基地建设,完善科技孵化器、“园中园”、科技楼宇等一批创新创业载体,形成科技成果孵化、成长平台;引进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服务团队、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创新载体的运营管理。努力将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使之成为全国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突出先导强化支撑,以新产业集聚发展新动能

  构建我区现代新产业体系,突出新产业在兴隆产业链、价值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规模发展,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

  5.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做大电子产业园,围绕电子产业园规模扩张及产业链延伸,推进日本法兰克、北京智慧光达等配套企业入驻,实现电子产业园(一期)入驻率达100%。启动电子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6.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推进银基烯碳项目加快建设,并扩大、延伸产业链条,建设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防水材料基地,依托禹王集团,积极推进高分子防水卷材、密封材料、地下止水堵漏材料和硬质聚氨酯发泡防水保温一体材料等开发应用;推动东跃钢构绿色建筑部品部件集成加工、重汽实业发动机绿色再制造等项目开工建设;发展壮大海兴精工,加快6万吨/年塑料家居用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引领塑料家居用品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按照“五大板块,三大支撑”的总体思路,倾力将辽河国际艺术区打造成为全国领先、辐射东北亚的美术创意与设计服务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年”,邀请国内外艺术家、艺术团体定期来我区举办大型文化活动,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形成地区文化活动品牌;深入落实《关于鼓励辽河国际艺术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积极实施产业专项扶持和优秀艺术人才引进;以广厦艺术街及东部文旅项目为依托,倾力将辽河国际艺术区打造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旅小镇;健全辽河国际艺术区学术机构,重点建设一个创新力强、集聚力强,拥有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一批专业化强的人才的艺术“创客”园区,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2017年文化产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文促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8.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积极融入盘锦市国际旅游目的地产业链条,完善中心城区旅游接待设施及服务功能,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打造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旅游匹配、延伸的兴区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对辽河艺术区物理空间实施艺术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辽河国际艺术区争取晋升为4A级景区;启动玉圭园环球名胜项目建设,推动蓝天城儿童职业体验中心项目早日完工并运营,将旅游业与商业、文化产业、观光农业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9.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以太平洋财富大厦、桔子广场等金融平台为载体,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兴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基金公司及各类金融后援服务机构,形成金融业集聚区。

  牵头领导:杨怀林、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国资办、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招商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0.积极发展养老健康产业。借鉴国外做法,逐步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引导发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务业、面向失能高龄有病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业、面向社区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建护理型养老机构或医院,大力发展家庭医生、临终关怀、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产业。2017年新增1家以上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推进兴区社会福利院社会化运营;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完成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牵头领导:肖焰、许文欣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卫计局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加强规划加速孕育,以新业态丰富产业布局

  以跨界融合发展理念为引领,用鼓励、培育、引进、扶持等多种手段,大力发展新业态,创造新的投资、消费增长点,汇聚我区经济新兴支撑力量。

  11.稳步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布局楼宇经济功能区块,通过重招商、优政策、推项目、强保障等措施,打造“楼宇+专业市场”、“楼宇+特色街区”、“楼宇+产业园区”、“楼宇+特色小镇”融合发展的专业化、特色化楼宇集群。2017年新增楼宇平台1个、新增面积8万平方米,全区楼宇经济平台累计达到8个、总面积28万平方米,让楼宇经济成为我区的一条靓丽风景线。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2.打造特色街区繁荣核心商圈。根据城区规划布局及发展方向特点,以市场为主导,完成万达盘锦1984商业街、广厦艺术街、台湾士林不夜城等10条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内涵丰富、建筑风格鲜明、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明显的商业和文化旅游特色街区,打造商贸、文化、旅游多元融合发展的新兴特色经济。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3.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调研,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小微企业6000户以上。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把握特点顺应趋势,以新模式拓宽发展渠道

  将“跨界、重组”的新模式作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以融合发展为理念,以创新驱动为导向,顺应生产要素配置改变及社会需求升级趋势,鼓励传统产业、传统行业及传统经营转变发展模式,实现我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14.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产业发展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依托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福瑞电子、技星科技等互联网企业,积极推动工业设计、生产、运输等环节的个性化定制软件研发和柔性制造平台建设,发展设计定制、生产定制、方案定制、服务定制等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推动工业服务型“互联网+”发展,重点开展实时监测、故障预警、主动运维、质量诊断等增值服务。

  牵头领导:张学斌、孟鑫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高新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引导商家转变传统经营模式,依托“兴隆大院”、“天狗网”、“东东卖”等电商平台,开拓“线上线下”两个市场,扩大营业规模。推动实体零售企业由以经营场地为主向以经营商品为主转型,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服务。健全艺术梦工厂电商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国内国际线上市场。利用好电子商务跨境出口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出口销售规模,建立企业和产品高效的“走出去”通道。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6.促进新兴消费模式。发展休闲经济、体验经济、夜经济,培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新兴消费,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快速推进蓝天城儿童职业体验中心项目建设,引导“儿童+成人”消费模式,拓展“购物+游览+餐饮”链动式消费。鼓励企业提供在线支付、移动终端支付等多种支付形式,顺应消费新趋势。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部门:区招商一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深化改革强化保障,以新机制支撑新发展

  17.突出“软环境”支撑。为“四新”企业发展创造开放、适宜的市场条件和服务环境。加强顶层设计,突破重点难点,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锁定发展内容、不固定推进模式,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企业的主体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高效运行,推广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和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变企业审批为政府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动态管理收费目录。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8.强化人才支撑。建立有效支撑“四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人才引进机制。以企业为主体,突出需求导向,重点引进具有国内外行业技术领先人才和科技开发人才、掌握高新技术或先进工艺的高级技能人才、具有专业优势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创业型人才,扶持带高新技术项目到兴区创业的人才,加强与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等机构的联系,形成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壮大产业的循环机制。通过设立人才引进“伯乐”奖等措施,增强引才渠道的多元化和引才方式的灵活性。落实市、区各级政府人才奖励扶持政策,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各类引进人才的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形成政府、社会和企业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高新区、区科技局、区文促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9.完善金融支撑。加大“四新”经济政策扶持。扩大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扶持引导基金种类和规模,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扶持新兴产业升级发展。加大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投入力度,帮助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建立银企对接平台,开展针对性的银企对接会、座谈会,促进银企金融合作。搭建政策性融资平台,依托盘锦柒零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盘锦柒零中小企业扶助基金,重点扶持区内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奖励机制,落实奖励政策,调动企业股权融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部门:区国资办

  责任部门:高新区、区文促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配合单位要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整体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四新”经济健康发展。

  (二)营造社会氛围。要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发展“四新”经济氛围,兴隆台区成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温床”;总结经验,宣传推广,让我区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全市的典范,“四新”经济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专项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实绩考核工作体系,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查考核。要建立推进落实情况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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