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27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推进辽河油田矿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推进辽河油田矿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辽河油田矿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推进辽河油田矿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宝库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肖 焰 副区长
成 员:高 虹 区国资办主任
郑学龙 区发改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高 侃 区人社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雪峰 区油田办主任
陈苏锦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丽 区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焰同志兼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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