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7〕89号 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7〕89号
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鉴于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有所变化,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如下:
主 任:陈宝库 区 长
副主任:杨怀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 明 副区长
肖 焰 副区长
张学斌 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成 员:牛敏杰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五级职员
郗成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国 境 区编委办主任
高 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学龙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高喜良 区工信局局长
魏 巍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蔡昌松 区监察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于成国 区商务局局长
吴怀东 区卫计局局长
王 红 区科协主席
张辉堂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玉贤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刘 菊 区政府民宗侨办负责人
王 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刚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中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凯 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学智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晓鹏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罡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红军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新国 新生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洪波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权 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谷玉峰 欢喜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宏奇 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花向阳 锦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贾文辉 高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任进洪 茨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闫海滨 沈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维君(兼),副主任徐志琴、任广柱、魏志强、赵太敏、周展、寇晓东(兼)。
附件:兴隆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可以公开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
兴隆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
作;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全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体
系;
3.根据区政府授权,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
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4.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
5.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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