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普通小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为了进一步做好兴隆台区普通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于80平方米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许可管理。现将已取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普通小餐饮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无证的小餐饮单位请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证电话公示如下:
兴盛所 2930346 兴海所 6688033
高采所 7500065 惠宾所 6515076
创新所 2810705 振兴所 7281527
曙光所 7531229 渤海所 8287774
新工所 2854570 兴隆所 6688028
欢喜岭所 7644022
申报《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1.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3.食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5.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可提供租房协议等合法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等示意图;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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