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7〕38号 关于刘长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长波同志任兴隆台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程同志任创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悦同志任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三强同志任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士光同志任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黎明同志任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浩鹏同志任锦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娟同志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范增进同志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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