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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8〕1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723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年春运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现将《兴隆台区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春运从2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相关工作部署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盘组发[2018]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重点物资正常运输,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规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2018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制春运工作方案并将各项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做好运输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

    二、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影响范围大、涉及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2018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日常协调工作由区春运办环保(交通)局负责。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春运日常工作机构,加强日常值班和监测分析,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负责与区春运办衔接。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道路运输工作

1.班车客运。做好春运期间客流预测,并制定运输方案,密切关注客流变化情况,根据旅客需求及时调整发班时间和班次密度,及时调配运力,适时增开加班车和包车,防止出现旅客滞留情况。运力不足时可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车辆必须经综合性能检测合格,符合营运要求。

2.旅游包车。用建设全域性旅游城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国际城区的标准,抓好旅游包车管理。进一步加强包车标志牌管理,规范包车经营行为,大力查处擅自组织散客和包车长期在车籍所在地之外的异地营运行为。做好包车客运标志牌网上审查工作。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包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凭有效营运手续,按约定线路运行,严禁按班线客运模式定点定线运营。

3.公共交通。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杜绝甩站、擅自改线等现象,提高准点率。做好优质服务,全力满足广大群众出行要求。

4.货物运输。一是按照客货总体兼顾的思路,全力保障重点物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物品的运输需求;二是做好应急运输,做好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工作;三是保障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春运期间要加强运输生产调度,确保车辆技术良好,一旦发生极端恶劣天气或道路交通大面积堵塞等突发事件,对不属于紧缺危险货物的应暂缓运输,在确保天气、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技术状况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运行。

5.出租车运输工作。规范春运期间出租车营运秩序,保证出租车客运安全,打击春节期间、雪天乱涨价行为。

6.农民工和学生运输。充分了解返乡流和学生流动的流量、流向、流时,做好团体票预订和包车工作,为农民工和学生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

责任部门:区运输管理所

(二)春运安保反恐工作

全力抓好客运站安保反恐工作,做好客运站周边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客运站周边派出所协助做好安保反恐、暴恐事件,做到应对措施贴合实际,有效管用。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查处可疑人员和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乘车。坚决保证站内旅客人身安全。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运输管理所

(三)打击春运期间超员、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

(四)以“两客一危”为重点,抓好春运期间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春运期间客货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安全。

责任部门:区运输管理所

配合单位:区安监局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引导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六)做好春运期间信访工作。

责任部门:区信访局

(七)组织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回城工作,确保安全。

责任部门:区总工会

(八)做好学生春运期间返乡反校组织购票工作,保证学生顺利出行。

责任部门:团区委

(九)做好雪天路面清扫工作,保证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责任部门:区应急办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兴隆台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春运期间,正值冬季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频繁时期,各部门要科学分析,认真研判,积极做好运输行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生产安全。

1.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查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及时为广大旅客提供运力、售票、天气、旅客等出行信息,并建立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

3.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早发布群众迫切关注的出行政策、动态信息,避免发生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舆论事件,营造良好的春运环境;要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

4.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保证信息畅通,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春运期间各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上报到区春运办),及时了解和掌握所管辖范围的工作情况,春运中发生的运输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春运办。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含电子版)于3月7日前报送区春运办,以便汇总后上报市春运办。

附件:兴隆台区春运领导小组名单

 

 

兴隆台区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长

 员:朱培生      区环保(交通)局副局长

       区运输管理所所长

        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区总工会副书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团区委副书记

栾力国      区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郭洪深      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敬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冬雪      区信访局副局长       

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朱培生(兼)。

朱培生主任电话:13309873367;总联络人王娟电话:13130932766。

区春运办联系电话:2310319

    电子邮箱:22909041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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