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8〕7号 关于建议张金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国资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政府决定:
提名张金强同志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提名胡东海同志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提名李长波同志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王刚同志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吴丹同志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李晓东同志为兴隆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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