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废止)兴政办发〔2018〕9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现将《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8〕1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和填报要求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
(二)填报要求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要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土地卫片区分为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其他用地三种类型;矿产卫片区分为合法采矿、违法采矿、伪变化三种类型。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试点政策等判定为合法用地的,须填报批准文件文号等合法性判定依据。判定为违法用地的,要填报判定依据,确定违法用地类型(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并以“宗”为单元,填报违法用地《地块信息登记卡》。判定为其他用地的,须填报土地实际用途及判定依据;判定为合法采矿的矿产卫片图斑,须填报采矿许可证号及有效期限等合法性判定依据。判定为违法采矿的图斑,要填报判定依据,确定违法采矿的类型(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开展。2018年2月14日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卫片检查工作。
(二)图斑核查。2018年2月,完成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工作,确定卫片检查对象,同步推进违法用地用矿问题查处整改。
(三)数据初报。2018年3月20日前,对应立案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对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进行填报,完成土地卫片数据初报工作。
(四)数据终报。2018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查处整改和数据终报工作,已立案的违法用地全部结案。
(五)总结验收。2018年6月10日前,区政府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同时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卫片检查数据及工作报告,迎接市卫片检查领导小组验收。
四、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
土地卫片检查要与土地变更调查做好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卫片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逐图斑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执法监察部门要用好土地变更调查中已经取得的核查结果、举证资料;对需要举证但土地变更调查中尚未举证的疑似违法用地,或是已经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要借助土地变更调查“互联网+举证”APP工具进行举证,确保土地卫片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土地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要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
(二)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结合。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将于2018年对我市开展全域例行督察,并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和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衔接,将土地卫片检查数据成果与土地例行督察结果进行比对,确保一致。要将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例行督察中发现的确属违法图斑纳入检查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整改到位。查处整改情况要及时与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进行沟通衔接,主动接受其监督检查。
五、约谈问责和政策界限
(一)约谈标准。截至2018年5月31日,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地区,纳入省政府警示约谈范围。
查处整改不到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0%,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5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超过10%,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总量超过100亩;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总宗数超过100宗,且违法占地面积大于300亩;存在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违法比例虽然不高或面积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矿业秩序混乱,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日常执法监管评估问题突出;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向省政府提出约谈建议。
(二)问责标准。截至2018年6月30日,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地区,省国土资源厅将启动问责程序。
查处整改不到位,违法占用地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县级地区大于100亩或者市级地区大于500亩;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自2016年起被省政府连续警示约谈三次;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三)政策界限。对已补办合法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民建房、采矿权范围内的采矿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农村文化广场、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农村公益设施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已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履职到位的,暂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土地卫片检查中,已经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须作为违法用地统计。确定约谈和问责对象时,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不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2017年12月31日后,2018年5月31日前主动整改,拆除复耕,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在实施约谈、问责时可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约谈时视为已经整改到位,问责时酌情从轻或减轻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区政府将卫片检查作为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兴隆台国土资源分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卫片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区政府对本地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
我区要把卫片检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平台和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好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要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财政部门列支卫片检查专项经费,人社、编制部门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卫片检查工作平稳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式,全力落实监管。
要切实加大对重点图斑、重点区域的核查、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效果。一是加大对遥感监测重点图斑的核查力度。兴隆台国土资源分局要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报拆除以及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对其中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或者挂牌督办。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核查力度。兴隆台国土资源分局要结合遥感监测重点图斑分布情况,进一步核实违法相对严重地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结果差异较大地区中选取重点区域,并选取部分重点区域直接进行检查。
(三)依法履职,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兴隆台国土资源分局要切实履职尽责,继续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要将严格执法的理念切实落实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对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前,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并处理到位,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评估日常执法监管,努力转变监管方式。
我区要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一个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奖惩。
要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行为,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实现执法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附件: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兴隆台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 勇 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邢喃喃 区规划分局局长
郑学龙 区发改局局长
李凤岩 区公安分局局长
吕 铁 区人社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张华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剑锋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陶东明 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隆台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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