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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废止)兴政办发〔2018〕18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兴隆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416

关于印发2018年兴隆台区水污染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按照《兴隆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兴政办发〔201649)的总体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兴隆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兴隆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三大行动”,即重污染河流根治行动、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和城市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确保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近期指标(2015年至2020年):2020年,兴隆台区流域水质考核断面水质100%达到考核要求,螃蟹沟(六零河)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太平河水质稳定保持Ⅴ类。全区流域内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

远期指标(2021年至2030年):2030年,螃蟹沟(六零河)兴隆台城区段水质提升为Ⅳ类水质标准,太平河部分月份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全区流域内建成完善的流域长效管理机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一、 工作要点

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依据总体规划,按照城建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盘锦市管网改造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住建局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发改局、区环保(交通)局等参与。

2.促进再生水利用

总体要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须安装使用建筑中水设施。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经局、区环保(交通)局等参与。

3.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

总体要求: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螃蟹沟(六零河)治理力度,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管理。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农经局、区环保(交通)局等参与。

4.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总体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应当按改造方案计划时间节点完成。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环保(交通)局牵头,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5.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总体要求:防范环境风险对重点化工企业的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排污企业和各类污水处理厂的包片拉网式排查。定期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河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8年起,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环保(交通)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参与。

6.信息公开

总体要求: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

牵头及参与单位:区环保(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牵头。

    附件:《关于转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函》(盘辽治发20186号)


附件:     

2018年兴隆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序号

重点任务

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依据总体规划,按照城建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盘锦市管网改造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住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发改局、区环保(交通)局等

2

促进再生水利用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须安装使用建筑中水设施。

住建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经局、区环保(交通)局等

3

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

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螃蟹沟(六零河)治理力度,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管理。

住建

区农经局、区环保(交通)局等

4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应当按改造方案计划时间节点完成。

区环保(交通)局

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5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防范环境风险对重点化工企业的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排污企业和各类污水处理厂的包片拉网式排查。定期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河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8年起,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

区环保(交通)局

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

6

信息公开

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

区环保(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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