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政府会议

区政府召开八届十一次常务会议

    2018年5月4日,区长陈宝库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八届1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

    一、会议分别审议了由高新区管委会、发改局、人社局提交的《兴隆台区贯彻落实“一带五级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开展开发区(园区)建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兴隆台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兴隆台区关于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会议责成高新区管委会、发改局、人社局按照会议意见对相关材料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在审议了由民政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发放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报告》

    (一)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以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文件相关规定,同意为烈士邹存邈的遗属发放烈士褒扬金;为因公牺牲军人谷峰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二)由财政局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三、审议了关于区法院执行突击队经费问题

    出席会议的有:常务副区长杨怀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孟鑫,副区长肖焰、许文欣,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智勇、谢恺。
    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区政府召开八届十二次常务会议
下一篇: 区政府召开八届十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