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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8〕33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1002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2018-2020年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2018-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9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2018-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实施方案

 

一、整治差距、范围及问题

整治范围。2018年拟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为5个,分别是兴海街道裴家村、兴盛街道上房村中心台、新工街道粮家村、惠宾街道大岗子村、惠宾街道胡家村。

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设施等走进平常百姓家,居民日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逐步增加,成分也日趋复杂。因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和处理水平偏低等因素制约,大量农村污水直接或未处理到位排入河道。由于生活污水中含有多种有机物及病菌和虫卵,会引起疾病传播,对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生活污水排入自然沟渠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

二、预期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

    2018年目标为完成5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2020年目标为所有实施污水处理项目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完善和运行,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2018年拟在5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污水集中导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

    将居户便厕排水以化粪池收集进行初步厌氧处理、洗漱和餐饮排水经隔油井拦截油污后与化粪池排水统一收集汇入污水主管线,主管线一定间距设检查井,污水经自压流淌到设备区均质提升池,缓冲均质后污水经机泵自动提升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设备根据盘锦地质气候特点采用MBBR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排入村周边渠,用于灌溉或外排自然环境。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该污水处理模式主要优点为出水水质较好,整个处理过程不产生污泥,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的同时,可杜绝二次污染,可有效保障试点村生态环境质量。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2018年开展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村为5个,受益人口为11072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520万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543.1万元,地方政府投资1816.5万元。主要解决农村居民改厕入户和下水收集处理问题,实施户用化粪池、污水收集管线、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清单见附件1)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体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区美丽办负总责,各镇负责管辖区。指导组要继续常驻一线指导,共同推动各项任务如期高标准完成。二是严格把关,确保工程高效优质。处理设备和管材及附属材料必须出具制造公司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实行监理制度,保障工程质量。政府采取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多方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提前做好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出现窝工,阻工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解决;施工单位、街道及村委会共同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及协调工作;区政府加大督查力度,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四是创新管理,力推PPP模式,缓解政府经济压力。根据试点村运行经验,一套一体化设备年运行电费及维修费用约1.6万元(不含人工费),为进一步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我区将在建设单位运行维护污水项目一年后,采取PPP的模式,招标一家专业治水公司进行管理运行。

六、效益分析

开展生活污水纳管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村庄,处理能力达到常住人口污水产生量80%以上,收益人口达1.1万人。将为水资源环境带来极大的改善,既保护了水源,又可带动实现生态旅游、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新经济的发展,改变农村的生活环境和功能定位,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示范经济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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