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8〕11号 关于公布兴隆台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我区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现将我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附件:兴隆台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隆台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序号 |
|
区域 |
名称 |
地点 |
坐标 |
保控范围 |
1 |
兴隆台 |
兴隆台烽火台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和平社区泰山路东侧新华书店北10米 |
东经:122°03′29.7″ 北纬:41°07′47.0″ |
保护范围:兴隆台烽火台四边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向外延100米为Ⅱ类控制地带。 |
2 |
兴隆台 |
裴家烽火台 |
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裴家社区居民高长云、孙秀峰家房后 |
东经:122°00′04.4″ 北纬:41°08′33.3″ |
建设控制地带:遗址中心GPS坐标(东经:122°00′04.4″ 北纬:41°08′33.3″)为基点,半径500米为Ⅴ类控制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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