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8〕17号 关于对兴顺钣金喷漆等42家企业及经营业户实施关停取缔的通知
关于对兴顺钣金喷漆等42家企业及
经营业户实施关停取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业:
依照《盘锦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经全面排查摸底,现对兴顺钣金喷漆等42家企业及经营业户实施关停取缔,9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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