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DLAF18155G-05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申旺达果蔬超市经营的青皇冠梨,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台区申旺达果蔬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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