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关于延续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继续拉动我区房地产销售,让群众继续得到购房优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1月30日起继续实行购房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认证地点: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房产办)
2、认证时间:每周五(8:30—11:30)
3、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认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购房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各个楼盘统一携带买受人材料及电子版资料办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二手住宅认证所需提供材料:(1)产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房屋买卖协议书(原件三份);(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注:买卖双方各来一人,所需证件复印齐全。
5、办理流程
(1)工作人员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及二手住宅交易业主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认定专用章,区住建局留存相关材料归类备档。
(2)认证结束后,各买人携带认证票据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民服务大厅3楼办理后续契税补贴工作。
(补贴政策截止时限: 2018年12月31日)。
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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