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9〕2号 关于温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温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温壮同志任兴隆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崔潇月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王华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朱培生同志任兴隆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黄龙庆同志任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王朝红同志任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李鹤坤同志任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刘福春同志任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刘颖同志任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冯朝晖同志任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唐路同志任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董铁刚同志任兴隆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郭洪深同志任兴隆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岳奇林同志任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其原职务自然免除;
李德恒同志任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潘国利同志兴隆台区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董铁刚同志兴隆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高冬宇同志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云同志兴隆台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胡波同志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缴万芬同志兴隆台区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川同志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裴超同志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靓同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义千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
宋英辉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广柱同志原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魏志强同志原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赵太敏同志原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寇晓东同志原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展同志原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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