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9〕8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垂管部门:
为了推进我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前期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 闯 副区长
副组长:刘宪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占江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郑学龙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索会玉 区统计局局长
陈文辉 区环保局局长
魏 巍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 鹏 区公安局副局长
臧海凤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兴海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姚红军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新国 新生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陈洪波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刘宪文,副主任孙占江。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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