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9〕7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
项目资金工作方案
按照兴隆台区2019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对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我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为目标,认真研究2019年中央、省、市政策导向,加强项目谋划,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力度,促进我区经济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任务分解,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特色产业,争取国家、省、市配套、扶持资金向我区倾斜,各部门要在确保上级以往年度经常性转移支付资金不减少的基础上,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取得新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争资金工作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大事来抓,成立全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小组,组长由区长耿敏同志担任,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抓好组织推动、协调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推进向上争取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超前谋划,做好储备
各责任单位要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认真谋划年度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按照“谋划一批、包装一批、申报一批、到位一批”的项目滚动机制,抓好项目策划论证,做到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
(三)加强管理,确保效益
各责任单位对争取到上级资金扶持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既定工程计划,加快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目标;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落实,确保资金尽快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区下步争取上级支持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明确职责,强化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把向上争取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责任机制,制定合理可行的向上争取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确保项目争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对争取专项资金的责任单位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要全力配合项目落实规划、用地、环评、安评等相关项目申报工作,通力协作,为项目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调度、优先保障。
(五)强化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各责任单位在确保上年度对上争取资金不减少的情况下,由区委督查室按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任务分解,对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必须完成,对未完成全年争取上级资金任务的单位,年底在绩效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数及等级。
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次性项目)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为100分,由基础分和增幅分构成。
1.基础分为50分。完成争取资金任务的单位,得50分;未完成的单位得分=实际争取资金数/争取资金任务数×50分。
2.增幅分为5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按比例测算出各部门得分。
3.属于多方共同争取的资金,按照主要部门75%、协作部门25%的份额比例分劈。
4.年终根据分数评选出5个争取资金到位率高、项目推进快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在争取资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对于没有硬性任务的部门如向上争取到转移支付资金,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1: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各单位争取上级资金(一次性项目)目标分解表
附件3: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耿 敏 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张忠礼 区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缪万举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 闯 副区长
肖 焰 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成 员:任智勇 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盖 波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高 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郑学龙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喜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 波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德华 区民政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田新臣 区司法局局长
吕 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成国 区商务局局长
张恩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索会玉 区统计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晓明 区交通运输局长
马英武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臧海凤 区国土局局长
邢喃喃 区规划分局局长
贾文辉 区残联理事长
孟 云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纪永胜同志兼任。
附件3: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目标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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