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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9〕7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2273

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5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兴隆台区向上争取

项目资金工作方案

 

按照兴隆台区2019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对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我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为目标,认真研究2019年中央、省、市政策导向,加强项目谋划,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力度,促进我区经济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任务分解,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特色产业,争取国家、省、市配套、扶持资金向我区倾斜,各部门要在确保上级以往年度经常性转移支付资金不减少的基础上,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取得新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争资金工作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大事来抓,成立全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小组,组长由区长耿敏同志担任,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抓好组织推动、协调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推进向上争取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超前谋划,做好储备

各责任单位要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认真谋划年度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按照“谋划一批、包装一批、申报一批、到位一批”的项目滚动机制,抓好项目策划论证,做到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

   (三)加强管理,确保效益

各责任单位对争取到上级资金扶持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既定工程计划,加快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目标;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落实,确保资金尽快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区下步争取上级支持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明确职责,强化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把向上争取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责任机制,制定合理可行的向上争取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确保项目争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对争取专项资金的责任单位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要全力配合项目落实规划、用地、环评、安评等相关项目申报工作,通力协作,为项目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调度、优先保障。

    (五)强化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各责任单位在确保上年度对上争取资金不减少的情况下,由区委督查室按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任务分解,对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必须完成,对未完成全年争取上级资金任务的单位,年底在绩效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数及等级。

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次性项目)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为100分,由基础分和增幅分构成。

1.基础分为50分。完成争取资金任务的单位,得50分;未完成的单位得分=实际争取资金数/争取资金任务数×50分。

2.增幅分为5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按比例测算出各部门得分。

3.属于多方共同争取的资金,按照主要部门75%、协作部门25%的份额比例分劈。

4.年终根据分数评选出5个争取资金到位率高、项目推进快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在争取资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对于没有硬性任务的部门如向上争取到转移支付资金,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1: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各单位争取上级资金(一次性项目)目标分解表

附件3: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兴隆台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长:耿    区长

 副组长:杨怀林  常务副区长

         张忠礼  区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缪万举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区长

           副区长

       许文欣  副区长       

   员:任智勇  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郑学龙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喜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德华  区民政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田新臣  区司法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宪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成国  区商务局局长 

       张恩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索会玉  区统计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晓明  区交通运输局长

       马英武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臧海凤  区国土局局长

       邢喃喃  区规划分局局长

       贾文辉  区残联理事长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纪永胜同志兼任。

附件2:各单位争取上级资金(一次性项目)目标分解表.xls

附件3:各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常性项目)目标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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