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9〕22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公安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发布重要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忠礼 区政府党组成员、辽河油田基础教育
管理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
副主任:姚久泉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
主任、督导室副主任
李德恒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新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延峰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斯友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福俊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 稳 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 艳 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 颖 区文广局副局长
王会波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辉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督导室副主任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姚久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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