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政办发〔2019〕22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2238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公安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发布重要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任:张忠礼  区政府党组成员、辽河油田基础教育

管理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

副主任:姚久泉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

主任、督导室副主任

        李德恒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吴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新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延峰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斯友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福俊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卫健局副局长

    区审计局副局长

   区文广局副局长

王会波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辉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督导室副主任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姚久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2 

 

(此文件公开发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