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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废止)兴政办发〔2019〕13号 关于调整兴隆台区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897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现对兴隆台区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长:          区长

副组长:汪晓辉        常务副区长

         副区长

                  副区长

 员:郑学龙    区发改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杨晓颖        区审计局局长

            孙洪谦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喃喃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调控全区土地供应、审批全区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经营性用地计划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起拍价(起始价)底价。

三、审查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公告、须知、合同等主要内容,确定土地出让的主要条件。

四、协调处理各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孙洪谦(兼)。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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