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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蓝莲宾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蓝莲宾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9年6月11日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中心卫生

          监督部门对兴隆台区蓝莲宾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

          查中发现该场所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

          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   

          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1、给予警告。

          2、限期整改。

执行情况: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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