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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9〕26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738

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

工作协同共治机制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盘锦市兴隆台区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710

(此文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

协同共治机制

 

今年以来,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作用于市场主体,转化为强劲的经济内生动力,为凝聚更广泛的税收共治合作力量,促使盘锦市兴隆台区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加强各部门间及时沟通交流,打通合作通道,真正为减税降费工作舒筋活血,共同把工作扎实抓细抓出成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机制:

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盘锦市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冯海滨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高侃、税务局局长范占海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

(二)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本部门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责成一名领导负责协调本部门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

(三)日常协调联动联络,由区税务局统一建立部门联动联络方式,畅通协作联动渠道。

二、信息数据传送机制

区税务局定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有关减税降费指示要求及税务总局各项工作部署等学习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本单位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税收分析与政策效应分析以及可对外公布的数据传送给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兴隆台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落地生根。

三、区、各部门、各街道联动机制

(一)各部门、各街道对本单位的减税降费工作存在的问题,可形成工作沟通函,经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供给区税务局。

(二)区税务局对各部门、各街道实施减税降费工作中提出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后,形成工作反馈,及时反馈各部门、各街道。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构建实施减税降费大格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提高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突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扛牢减税降费工作重担,让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社会各界有真真切切的认同感。

(二)加强沟通,做好协同配合。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资料,加强相关效应分析。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及时传递工作情况,密切工作联系,确保我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的质量。

(三)强化责任,依法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担当减税降费任务,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为打造营商环境作出贡献。从短期看,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给各地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是从长远看,政策的出台将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升级转型,更好地助力我经济高质量发展。下半年,随着减税降费效益的日益凸显,强化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建立机制形成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社会资本,提高地区经济活跃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你明确责任,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联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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