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老延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僵尸车”问题的提案》已转至我单位负责办理,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城市“僵尸车”问题,已经列于政府重点工作之一。2019年,兴隆台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兴隆台区2019年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确定了三个方面20项工作内容,并且重点就商家私自占用停车位和“僵尸车”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安排了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兴隆台区人民政府拟发布通告,明确告知,对于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一是限期驶离,二是临街停放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符合上道行驶条件,否则由市容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依职责依法查处。三是逾期不能自行驶离的机动车,将由政府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强制拖至政府指定停车场,停车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符合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目前,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有序开展,整治后的部位和问题,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成效能够长期保持下去。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相信通过政府众多部门的齐抓共管,您反映的问题一定能逐步好转,并最终解决掉。
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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