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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589

尊敬的崔勇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清理沈阳采油厂矿区违章建筑的建议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沈采街道办事处经和综合执法局沟通,一有需求,随时开展执法活动。矿区内存在多年遗留的驻矿单位和个人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情况,这成为困扰矿区发展和管理的难题。历来基层政府都十分重视历史违建处理工作,对于今后关于违章建筑管理工作,一旦出现安全威胁、扰乱居民生活等情况,随时联系兴隆台区执法局开展执法活动。

二、加大宣传,联系兴隆台区综合执法部门每个季度定期执法。沈采街道办事处及辖区三家社区积极通过宣讲、派发宣传单张、张贴宣传海报及标语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每个季度定期到沈采矿区开展执法活动,保障沈采矿区发展空间和公共安全,全面提升矿区管理治理能力。

感谢您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支持。

 

 

 

 沈采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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