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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458

尊敬的李云明代表:

    根据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云明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中心绿化综合管理科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解读、梳理,经我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对代表提出的解决先锋小区公园行人安全问题建议的回复如下:

    因涉及先锋小区内部物业管理事宜并隶属油田,应由该小区物业组织实施解决,同时了解到该小区将进行整体规划改造,相关问题将迎刃而解。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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