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廷瑞代表:
根据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廷瑞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中心亮化设施管理科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读、梳理,并就有关运行情况、问题处理及整改举措反馈如下:
收到文件后,我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上报,待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我中心将对东营路区域进行路灯安装工作。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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