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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678

尊敬的李晓路代表:

您《关于后胡电厂附近动迁进度缓慢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前胡村后胡屯村民多次上访(华润电厂北侧),为了解决上访群众的上访问题,区政府及信访办多次组织信访接待会议,会议议定参照陈屯村棚户区改造政策,对该区域实施自愿征收。区政府于2016年7月参照陈屯村区域棚改政策,下发了《后胡屯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征收办(现土地整理中心)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的实施,此区域采取被征收人自愿征收的原则,同意征收方案补偿政策的可以与征收办签订补偿协议,截至目前已有4户被征收人与我办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款已足额发放给被征收人,大部分被征收人对该区域的征收补偿方案政策不予认可,未提出有和我办签订安置补偿意向。

二、下步措施

1、建议街道、村工作人员进入被征收户家里,做该区域村民思想工作。

2、如有村民同意征收,我单位将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及正在实施的《后胡屯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与其签订协议。

 

 

    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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