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冯华代表:
您《关于加快城边村房屋棚户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兴隆台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2016年6月,区政府启动了陈屯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范围为兴隆台区文明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渤海火车站以南、东跃街以北区域(包括渤海火车站家属区)。该区域涉及房屋2325座,已征收1988座,完成了86%。
棚改项目房屋征收采取政策动员、居民自愿的原则,没有强制等措施,即认同棚改政策,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认同仍继续在此居住。现在,仍有部分居民对补偿价格要求过高,偏离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至今未签订协议。
二、下步措施
1、建议街道、村工作人员进入被征收户家里,做该区域居民思想工作。
2、如有居民同意征收,我单位将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及正在实施的《陈屯(三期)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与其签订协议。
3、对于道路坑洼不平,雨天大量积水,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建议由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解决。
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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