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成磊代表:
我们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成磊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中心垃圾分类管理科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读、梳理,并就有关运行情况、问题处理及整改举措反馈如下:
一、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运行情况。
1、2017年上半年,我区选择鹤乡小区、兴旺小区、润城苑小区、开发区中蓝电子公司等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了广泛宣传动员、分类推广工作。引入北京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微环境e资源互联网+智能分类模式,按照试点区域规模,配备安装设备和车辆,组建专业推广和分拣队伍,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的大力配合下,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居民、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较高,注册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在示范效应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北京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签订了五年期、5万户居民小区智能化互联网+垃圾分类委托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已在43个居民小区5万户居民中开展了有奖积分兑换智能化分类工作。截至目前,配备大小专用车辆22台,安装垃圾分类箱(桶)600多套,建设生态岛4座,垃圾分拣中心3座,商品积分兑换处7个,配备垃圾分类专职人员60多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60多次,累计投资近1000万元。到2018年末,上述居民小区基本上完成登记注册工作。
3、以居民小区智能化分类为模板,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完善垃圾减量规范分类收运体系。
(1)环卫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作业监管部门——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人员,制定了《兴隆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协议条款和监管考核办法进行周巡查、月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未按限时整改的给予扣分处理。智能分类小区月份扣分结果做为给付委托服务费依据;其他规范分类小区考评情况按照所在社区街道,参照管理体系标准与绩效考核挂钩。
(2)环卫作业公司按照垃圾规范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规范标准,在小区道路、公共场所必要位置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180处,配备各类收集箱(桶)3500个左右。编排专用收运车辆、人员,按照作业班次定点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部分小区居民表现在对垃圾分类认识不到位,旧的混合投放习惯难以改变,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不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垃圾分类任务指标落实不具体,组织机构不明确、不健全。
2、个别街道社区没有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来抓,缺乏主动性和全面性,对于此项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没有步入常态化,责任制与绩效考核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3、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相对滞后,政府单方面负担分类委托服务费较重,资金缺口无法落实等。
这些因素一时间影响着垃圾分类的普及和推广。
三、问题处理和整改举措
按照盘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三年滚动发展工作目标,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和具体举措。卓有成效地开展我区垃圾减量和规范分类推进工作。
1、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氛围
(1)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制作社区宣传板、拉宣传条幅、发放减量分类知识手册,发放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形式,将减量分类常识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等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推广主题活动。
(2)巩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实践证明有社会各类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活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根据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的不同阶段,制定、修改、完善监督考核检查制度和评价标准。
对于已推行智能分类小区在2018年度检查考核的主要指标“注册参与率”标准,在下个年度进行必要调整,把主要考核内容和标准转移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效果上来;对于未推广智能化分类小区,本着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做法,在积极引导规范分类的基础上,创造条件达到逐步升级为智能化分类的行列。对于公共机构、商企单位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按照有关国家下达的政策文件要求,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其逐步开展规范的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3、引入激励、奖励机制。
对于参与垃圾减量分类好的集体、居民住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智能分类小区项目实施单位,调整积分兑换物质奖励政策,参照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模式,将易腐垃圾以同样的积分方式给予居民奖励,加大差别奖励力度,这样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效率会有显著提升。
(2)政府设立奖励基金。对于年度垃圾减量分类好的街道社区、居民住户应根据分类参与效果,评选出优胜者给与必要的奖励,以激励居民参与分类减量热情。
4、逐步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运行系统。
完善基础统计资料和数据管理档案,制定《兴隆台区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方案》,用政策引导,规范宾馆、饭店、食堂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自觉加入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处置系统中来。
5、拓宽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资金融通渠道。
政府一方面加大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处置投入之外,还要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培育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处理企业和项目,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末端减量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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