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542

尊敬的辛井权委员:

您好!您的提案《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针对您提到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兴隆台区全面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使乡容村貌有了新的改观。着力做好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工作。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方面。2015年,区政府下发了兴隆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5]86号)针对全区18个街道、1个经济区进一步分片细化管理,并明确了网格监管员及网格协管员,每个片区最少由3人组成,负责各项环境监管具体工作。同时,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在全区各街道园区公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制作便民联系卡向群众发放。此举更能方便广大群众在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时第一时间联系环境监管人员,使环境污染问题能够得到快速的处理

四年来,我区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区环保局

2019年8月30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